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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时间:2019-05-31 00:00 点击次数: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

  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威政办字〔2018〕38号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财政局《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

  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市财政局

  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山东省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18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整体提升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评价主体和范围

  市财政局是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评价工作。评价范围包括所有市直预算部门,涵盖与市级财政有直接预算缴拨款关系的所有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绩效评价结果等四个方面。评价计分采用百分制,为引导部门加大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创新力度,设置总分为5分的工作创新加分事项。

  (一)预算编制(45分)。从以下5个方面评价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及时性(6分)。按照市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时限报送部门预算的,得满分。延迟报送的,“一上”“二上”阶段,每迟报一天扣0.5分;报市人代会审议阶段,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6分为止,下同。

  2.预算编制质量(14分)。包括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准确性2项评价指标。

  (1)预算编制完整性(7分)。按照市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完整编制预算的,得满分。①对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含对下分配部分)、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等,每漏报一项扣1分;②预算申报或经费申请出现遗漏事项(政策调整除外),对预算安排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影响重大的扣2分。

  (2)预算编制准确性(7分)。按照市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准确编制预算的,得满分。①自行调整保障标准或补助政策,且未对变化情况和原因作出专项说明,或者单位性质、经费保障方式等政策调整后,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或经费的,每次扣0.5分;②非税收入短收比例(剔除政策性不可预见因素)超过20%的,扣1分。

  其中,非税收入短收比例=(1-该部门非税收入决算数/该部门非税收入预算数)×100%。

  3.绩效目标编审(15分)。包括绩效目标编报质量、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和绩效目标公开情况3项评价指标。

  (1)绩效目标编报质量(7分)。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规定要求全部编报的得1分,每漏报一个项目扣0.5分,报送不及时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②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完整的得2分,填报不完整或虚报指标退回重报的,一个项目扣0.5分;③每个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在4条以上、且量化指标在50%以上的,得2分,缺少一个量化指标扣0.5分;④绩效目标紧扣发展规划、设置依据充分、与预算数额相匹配且测算依据明确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一个项目扣0.5分。

  (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5分)。按要求编报评审项目实施方案且评审结果在规定差异率以内的,得满分。①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审批文件与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同时报送的,得1分;未同时报送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②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完整规范、报送及时的,得2分;未按项目预算编制规范执行或编制质量较差的,每个项目扣0.2分;未按时报送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③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需要修改完善的,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得1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或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④项目预算审定值与申报值差异率(审增率+审减率)在20%以内的,得1分;差异率超过20%的,每个项目扣0.2分。

  (3)绩效目标公开情况(3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得3分;每少公开1个项目,扣0.5分。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5分)。

  得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5。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初计划金额+年中补报计划金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资金预算数×100%。

  5.政府采购预算(5分)。

  得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5。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年中追加的特殊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二)预算执行(45分)。从以下5个方面评价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水平。

  1.预算执行进度(19分)。包括预算执行进度、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部门存量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4项评价指标。

  (1)预算执行进度(8分)。实行按季考核,每个时点2分。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执行进度达到或超过时间进度的得满分;慢于时间进度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其中,预算执行进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数/(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批复数+年中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数)×100%。

  (2)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5分)。①中央、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过规定时限的,每项资金扣0.5分;②市级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出规定时限的,每项资金扣0.5分。

  (3)部门存量资金(3分)。部门年终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控制在9%以内,且小于等于上年水平的,得满分;高于9%或较上年增加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金额/当年财政拨款金额×100%。

  (4)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3分)。

  得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3。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预算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2.预算执行规范性(11分)。包括重点科目执行规范性、政府采购规范性、国库动态监控情况3项指标。

  (1)重点科目执行规范性(4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五项经费使用合规的,得满分;超预算支出或未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违规使用五项经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政府采购规范性(3分)。评价部门是否建立并实施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指标不得分。除此之外,每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3)国库动态监控情况(4分)。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每次扣1分:①违规划转财政性资金;②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发现提供虚假支付申请;③未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④违反现金管理提取和使用办法。

  3.绩效评价(7分)。包括部门重点评价开展情况和部门自评结果公开情况2项评价指标。

  (1)部门重点评价开展情况(4分)。①按计划完成重点项目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报告的得2分,未完成的一个项目扣0.5分,迟报一份扣0.2分;②自评报告质量按市财政部门的评定结果,平均分90分(含)以上的得2分,80(含)至90分的得1分,60(含)至80分的得0.5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2)部门自评结果公开情况(3分)。部门重点项目的自评结果按要求全部向社会公开的得3分,每少公开1个项目扣0.5分

  4.资产管理(5分)。(1)资产年报及产权登记报送及时的得2分,每迟报一天扣0.5分;(2)资产卡片信息质量3分,必填信息每错、漏一条扣0.5分;(3)存在瞒报、虚报数据或所属单位户数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5.决算情况(3分)。主要通过对年度部门决算与年初部门预算对比,评价部门预算的约束力。低于或等于当年市级平均差异率的得满分;高于平均差异率的,每增加5%(含)扣0.5分。

  其中,预决算差异率=(决算支出合计数-年初预算合计数)/年初预算合计数×100%;

  市级平均差异率=(所有部门支出总计-所有部门年初预算总计)/所有部门年初预算总计×100%。

  (三)预决算公开(5分)。部门按照《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得5分;对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每发现一处违规问题,扣1分。

  (四)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5分)。

  在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在预算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以及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得分较低的,按下列情况扣分:①每一次行政处罚扣2分;②每一次行政处理扣1分;③对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认定属于部门责任的,每次扣0.5分;问题性质特别严重的,扣5分;④每一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评价结果在60分(含)至80分(不含)的项目,扣0.5分;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项目,扣1分。

  (五)工作创新(5分)。部门在以下方面有创新做法的,经认定后根据创新程度、贡献程度加1至5分:主动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成果显著的;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科学调整预算安排,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主动承担预算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以及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且经验在全市及以上推广的。

  四、评价程序

  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依据财政信息系统数据和收集的基础资料,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评价得分或等级。评价结果将以部门是否管理专项资金作为主要因素进行分类,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建立通报机制。评价结果由市财政局上报市政府,并由市财政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市财政局、市直预算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年度绩效评价排名前6位的市直预算部门,优先保障其新增年度经费预算申请;对排名后6位的部门,减少或不再新增其年度经费预算。

  六、其他

  (一)评价指标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被评价年度有关财政政策和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将适时对评价内容进行调整,以更科学、客观地衡量部门整体预算管理水平。

  (二)各预算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对所属单位的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100+5



  1

  预算编制

  (45分)

  预算编制及时性

  (6分)

  预算编制及时性

  6

  反映各部门上报年度预算的及时性

  按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时限报送的,得满分。延迟报送:①“一上”、“二上”阶段,每迟报一天扣0.5分;②报市人代会审议阶段,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6分为止,下同

  2

  预算编制质量

  (14分)

  预算编制完整性

  7

  反映各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完整性要求

  按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完整编制预算的,得满分。①对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含对下分配部分)、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等,每漏报一项收入,扣1分;②预算申报或经费申请出现遗漏事项(政策调整除外)对预算安排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影响重大的扣2分

  3

  预算编制准确性

  7

  反映各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准确性要求

  按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准确编制预算的,得满分。①自行调整保障标准或补助政策,且未对变化情况和原因作出专项说明的,或者单位性质、经费保障方式等政策调整后,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或经费的,每次扣0.5分;②非税收入短收比例(剔除政策性不可预见因素)超过20%的,扣1分。其中:部门非税收入短收比例=(1-该部门非税收入决算数/该部门非税收入预算数)×100%

  4

  预算编制(45分)

  绩效目标编审

  (15分)

  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7

  反映各部门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及其申报质量

  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规定范围和要求全部编报,得1分,每漏报一个项目扣0.5分,报送不及时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②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完整,得2分;填报不完整或虚报指标退回重报的,一个项目扣0.5分;③每个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在4条以上、且量化指标在50%以上的,得2分,缺少一个量化指标扣0.5分;④绩效目标紧扣发展规划,设置依据充分,与预算数额相匹配,且测算依据明确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一个项目扣0.5分

  5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评审论证情况

  5

  反映各部门重点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

  ①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审批文件与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同时报送的,得1分;未同时报送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②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完整、规范,报送及时的,得2分;未按项目预算编制规范执行或编制质量较差的,每个项目扣0.2分;未按时报送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③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需要修改完善的,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得1分;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或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每个项目扣0.2分;④项目预算审定值与申报值差异率(审增率+审减率)在20%以内的,得1分;差异率超过20%的,每个项目扣0.2分

  6

  绩效目标公开情况

  3

  反映各部门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全部向社会公开,得3分;每少公开一个项目,扣0.5分

  7

  预算编制(45分)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5分)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

  5

  反映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报及执行情况

  得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5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初计划金额+年中补报计划金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资金预算数×100%

  8

  政府采购预算

  (5分)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

  5

  反映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覆盖情况

  得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5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年中追加的特殊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9

  预算执行(45分)

  预算执行进度

  (19分)

  预算执行进度

  8

  反映各部门预算实际执行进度是否落后于时间进度

  实行按季考核,每个时点2分。每个考核时点,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执行进度达到或超过时间进度的得满分;每低于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扣0.2分。其中:预算执行进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数/(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批复数+年中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数)×100%

  10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

  5

  反映各部门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情况

  ①中央、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过规定时限,每项资金扣0.5分;②市级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出规定时限的,每项资金扣0.5分

  11

  预算执行进度

  (19分)

  部门存量资金

  3

  反映各部门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部门年终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控制在9%以内的,且小于等于上年水平的,得满分;高于9%或比上年增加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金额/当年财政拨款金额×100%

  12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

  3

  反映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得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3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预算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13

  预算执行(45分)

  预算执行规范性

  (11分)

  重点科目执行规范性

  4

  反映各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是否规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使用合规,得满分;超预算支出或未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违规使用五项经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14

  政府采购规范性

  3

  反映部门是否建立并实施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指标不得分。除此之外,每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15

  预算执行规范性

  (11分)

  国库动态监控情况

  4

  反映国库动态监控中预算单位违规划转资金及单位公务卡改革情况

  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每次扣1分:①违规划转财政性资金的;②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发现提供虚假支付申请的;③未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的;④违反现金管理提取和使用办法的

  16

  绩效评价

  (7分)

  部门重点评价开展情况

  4

  反映各部门开展部门重点项目自评价情况

  ①按计划完成了重点项目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报告的得2分,未实施的一个项目扣0.5分,迟报一份扣0.2分。②自评报告质量按市财政部门的评定结果,平均分90分(含)以上的得2分,80(含)至90分的得1分,60(含)至80分的得0.5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17

  部门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3

  反映部门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对重点项目的自评结果按要求全部向社会公开的得3分,每少公开一个项目扣0.5分

  18

  资产管理

  (5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

  5

  反映各部门资产管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①资产年报及产权登记报送及时,得2分,每迟报一天扣0.5分;②资产卡片信息质量3分,必填信息每错、漏一条扣0.5分;③存在瞒报、虚报数据或所属单位户数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19

  决算情况

  (3分)

  预决算

  差异率

  3

  通过对年度部门决算与年初部门预算对比,反映各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低于或等于当年市级平均差异率的得满分。高于平均差异率的,每增加5%(含),扣0.5分。其中:预决算差异率=(决算支出合计数-年初预算合计数)/年初预算合计数×100%;市级平均差异率=(所有部门支出总计-所有部门年初预算总计)/所有部门年初预算总计×100%

  20

  预决算公开(5分)

  预决算公开(5分)

  预决算公开情况

  5

  反映各部门是否按照《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

  按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得5分;对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每发现一处违规问题,扣1分

  21

  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

  (5分)

  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

  (5分)

  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

  5

  反映各部门预算管理及财务和会计核算方面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在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情况以及财政重点评价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①每一次行政处罚扣2分;②每一次行政处理扣1分;③对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认定属于部门责任的,每次扣0.5分;问题性质特别严重的,扣5分;④每一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评价结果在60分(含)至80分(不含)的项目,扣0.5分;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项目,扣1分

  22

  加分事项

  (5分)

  工作创新

  (5分)

  工作创新

  5

  评价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创新情况

  部门在以下方面有创新做法的,经认定后根据创新程度、贡献程度加1至5分。主动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成效显著的;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科学调整预算安排,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主动承担预算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以及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经验且在全市及以上推广的

  《威海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