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财会〔2026〕1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数量 (一)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负责本区域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择优报送不少于2篇案例,其中:1篇企业案例,1篇行政事业单位案例。 (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分别负责市属学校、市直各医疗机构、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每部门择优报送不少于1篇案例。 (三)市直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所管理单位的案例征集和初选工作,择优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二、报送要求和说明 (一)案例编写应当符合规范性要求,案例格式文本的电子版可从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 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http://czt.shandong.gov.cn/col/col17084)“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下载。 (二)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和市直各部门报送的案例材料应包括案例电子稿、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 (三)请于5月22日前将案例材料发送至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whsczjkjk@wh.shandong.cn)。 联系人:宋振武 联系电话:0631-5235610 附件: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威海市财政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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