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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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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各项法治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市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思想引领,统筹保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将各项法治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一是科学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财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主要负责人带头学、领导班子自主学、机关干部集中学,突出政治统领作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质量法治工作引领财政高质量发展。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汇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财政厅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稳步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坚持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落到实处,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做好财政资金统筹调度,确保全市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和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有效保障。 (二)改革创新,依法理财,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紧扣《2025年威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责,深入推进财政领域法治建设。一是坚持推行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并将本年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二是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对我市部分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的规范性,促进资产评估机构健康持续发展。三是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力度。聚焦公司治理评估、风险评价专项检查等方面,对32家地方金融组织全覆盖开展风险评价专项检查、监管评价,深查彻改风险隐患,持续筑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三)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扎实做好文件合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牵头制定《威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政策性文件8件;组织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等10个政策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为财政决策提供制度支撑。全年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均达到100%。二是定期开展文件清理。对市财政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确保出台政策措施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统一。对42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审核备案,确保合同签订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规范流程,强化培训,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落到实处。一是举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专题讲座,邀请市司法局专业人员就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动态清理等进行授课,提高干部职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水平。二是举办全市财政系统反行政性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科同志就反行政性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业务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反行政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效。三是积极参加“沉浸式”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中级法院开展的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加强。开展法治宣传主要根据上级要求或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动性不够,创新性不足,内容不够丰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效果。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注重法治引领,带头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一是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加强法治引领带动,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带头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财政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有机融合,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二是积极指导法治理论学习宣传。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专题学习的“第一议题”重点学习,并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指导党员干部多渠道多方式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二)运用法治思维,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法治建设,将法治理念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指导出台《威海市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绩效管理约束,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三)完善决策机制,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在充分评估论证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研究后实施,坚决不搞“一言堂”。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方面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积极稳妥推进市财政局各项决策部署合法合规。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注重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立足岗位职责,强化问题导向,努力将学到的先进理论转化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效能。 (二)聚焦学习培训,强化法治思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法治培训,推动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站等载体,积极宣传财政法规政策。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以生动案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不断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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