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25-08-21 10:42 | 点击次数: |
近年来,威海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从制度建设、市场环境、交易成本、惠企政策、纾困举措等五个方面发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质效,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出台《威海市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组织全市960家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控制度,从源头上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开展。建立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采购文件编制中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因素等21个风险点,完善随机抽查和在线监管机制,及时纠正问题。加强政府采购诚信建设,出台《威海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实行信用积分管理,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信用信息开放共享、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与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威海模式”。
二是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2024年以来共对135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及时清理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问题,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集中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代理机构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活动,依法处理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扎实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推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推动供应商投诉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完善线上+线下办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约谈、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推动采购活动降本增效。健全采购电子化交易机制,在省内率先出台《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上线运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40余项功能全流程在线办理,为企业减少招投标工本费、差旅费等费用。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省内注册的供应商无需提供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即可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减免当事人提交和填报程序,实现政府采购领域惠企举措从“减证办”向“免证办”的跨越。
四是优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调整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预算单位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和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将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
五是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强化“政采贷”推广应用,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及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作用,完善与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累计融资额已突破7亿元。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引导预算单位充分挖掘需求潜力,通过国家“832平台”、网上商城农副产品馆采购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202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853.6万元,采购总额144.3万元,预留份额、采购总额及采购总额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