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24-05-20 15:32 | 点击次数: |
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维护竞争有序市场秩序,市财政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要求,聚焦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机制,及时部署推进。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及时转发省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制定我市工作方案,明确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细化责任分工和检查标准,确保有计划、分阶段、按步骤实施。召开全市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系统解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重点,做好相关业务培训。成立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配齐配强检查队伍和执法力量,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严要求,集中解决问题。根据省厅确定的被检查代理机构名单,选择全市13家代理机构、63个项目开展集中检查,扎实推进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各阶段工作,全面排查问题线索,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核实处理。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存疑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问询、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取证,并与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确保检查工作公正、透明。
三是补短板,促进长远发展。做好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立足当前,围绕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对采购主体的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防止“屡改屡犯”问题发生;又着眼长远,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下功夫补短板、强基础,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提升行动,完善对预算单位、代理机构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相关制度建设。同时,以全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采购争议处理机制,优化权利救济渠道,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