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24-12-25 15:58 | 点击次数: |
近日,威海市财政局印发《威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方面,《2025年目录》涵盖32个品目,其中货物类24个、服务类8个。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方面,《2025年目录》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或批量采购金额(同一二级品目年度累计)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依法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或自行组织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市级货物类50万元、服务类50万元、工程类60万元;县级货物类30万元、服务类30万元、工程类60万元。
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方面,《2025年目录》明确货物和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同一预算项下同一采购品目累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实施。市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类200万元、服务类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分别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绩效,《2025年目录》还对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各品目集采模式作出具体规定,对部门集中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结合《2025年目录》有关要求,加强对各采购单位的业务指导,提高政府采购活动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