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24-11-18 16:25 | 点击次数: |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益源和旭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威海市中心医院
被投诉人2:威海正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济南舜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条款3.1具备双窗纵隔窗对比功能,可快捷配置自定义窗与纵隔窗对比。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条款3.4.14提供每个结节的肺癌预测模型,支持修改患者年龄、吸烟史、恶性肿瘤史、直径、毛刺征等基本信息,自动计算临床恶性概率。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条款3.9提供窗口布局工具,支持 4x4 自定义视图切换。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
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代理机构评标结果发布后组织的演示不属于项目评标过程,不影响项目原评标结果。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属于项目履约验收环节处理的事项。
投诉人为投诉事项提供的证据不能够证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综上,本部门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威海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