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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清单推进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重点目标任务 | 牵头 单位 | 责任 单位 | 季度推进计划 | 办理落实情况 | 是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梗阻或需提交市级层面研究解决事项 |
| 七、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
| 122 |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挤出更多资金支持基层“三保” | 市财政局 |
| 一季度:严控行政运行成本,2023年市直部门运转类支出同口径不超过2022年总量,五项经费原则上继续维持“零增长”。合理编制“三保”预算。 二季度: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集中清理存量资金,对结转超过一年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三季度:加强“三保”运行监控,严格进行支出进度与序时进度比对,保障“三保”支出优先顺序。 四季度:完成年度预算目标及全年“三保”支出计划,确保执行进度达到90%以上 | 1、 2023年市直部门运转类支出安排43707万元,同口径不超过2022年总量,五项经费原则上继续维持“零增长”; 2、对结转超过一年的单位资金进行梳理,收回统筹使用8355万元。同时,对结转超过一年以上的财政资金进行梳理,进一步强化存量资金统筹。 3、截至11月底,威海市三保执行169亿元,年底前完成执行进度目标任务。坚持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同时,紧盯县区财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库款保障力度,帮助区市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 是 | 暂无 |
| 123 | 完善惠企、助企政策体系,抓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力度不减 | 市财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一季度:完善大抓径济扶持政策体系,出台“1+N”涉企扶持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资金保障,将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作为重要保障事项,加大支持。严格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将所有现行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清单,通过市财政局官网进行公示,及时更新,确保目录清单内容完整、准确有效。加强各部门工作协同,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读,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政策,知悉税收政策的执行口径。 二季度:积极对上争取,关注工业强县、十强产业等上级政策动向,为我市企业争取政策份额。督促部门尽快启动项目评审,加快资金拨付进程。及时公开公示收费基金政策文件,我市对中央、省出台的各项收费基金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在市财政局官网“非税收入管理”栏目公开,并及时通知各区市及各有关部门,确保收费基金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通过政策执行疑点筛查,加强内部税收政策落实监控,结合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加强优惠政策管理。建立政策辅导台账,定向推送优惠政策解读、开票申报要点等内容,开展精准“滴灌”式辅导。 三季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先进制造业和数字径济资金争取9月底拨付到位。严格落实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机制,按照《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机制的通知》(威财办发〔2022〕1号)要求,设立涉企收费监测点40个、聘请涉企收费监察员16人、公布省市县三级涉企收费监测“直通车”电话,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提供了有利条件。加强小微、高新、研发费加计等重点税收优惠政策监控,组织开展风险应对,开展高新技术初审和复审企业涉税指标核实,让纳税人“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综合分析纳税人申报、开票信息,筛选应享未享、不应享受已享受、错误申报疑点信息,逐条逐户开展核实、辅导、更正、退补税等工作,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季度:做好涉企政策资金的绩效跟踪和评价,掌握政策效果,提升政策效能。总结减税降费、涉企收费相关检查工作及落实情况。 组织开展高新技术初审和复审企业涉税指标核实;做好季度申报享受研发费加计政策落实。通过税收执法督察,进一步发现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督导问题整改。 | (一)政策宣传:1.财政部门:一是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减税降费”政策专栏中,将上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通过专栏及时发布,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二是会同市发改委做好促进实体径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宣传解读工作;三是会同海关、税务、威海港等部门,在威海港对20户企业开展启运港退税政策宣传推介会,加大政策宣传,放大政策成效,推动启运港退税政策惠及更多的出口企业;四是会同环翠区财政局对16户企业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培训,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应用辅导,同时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座谈会,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了解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呼声和需求。2. 税务部门:一是结合2023年延续优化完善实施税费优惠政策,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匹配纳税人缴费人清册,通过电子税务局、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和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已向近70万户次纳税人缴费人推送14项税费优惠政策,实现“政策找人”;二是结合中小企业服务季、春雨润苗、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活动,开展“税收+志愿”、“产业园区+税务专员+企业协会”等特色税费宣传培训活动,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 (二)政策落实:税务部门落实好“六税两费”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持续提升优惠政策减免落实质量。开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场培训,重点围绕政策要点、办税流程、申报表填报等内容做好政策宣传,确保各项优惠政策为纳税人应知尽知。同时,对享受高新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等重点税收优惠事项的企业,建立税收优惠台账并逐户对接,开展点对点宣传辅导。优化服务辅导举措,落实落细各项个税优惠政策,扎实完成2022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加强加油站税收监管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抓牢发票管理、堵漏增收、协同共治三个关键,防范发票虚开、税款流失、监管缺失三个风险,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通过各项工作扎实推进,2023年1-11月份,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45.90亿元,一是新增减税降费26.90亿元,其中:2023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2.22亿元,2023年展期实施的政策减税降费24.51亿元,2022年中出台的政策在2023年翘尾新增减税降费0.17亿元。二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18.91亿元。三是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909万元。 | 是 | 暂无 |
| 124 | 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财源径济培育力度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
| 一季度:牵头制定加强税费共治、力促税费增长的20条措施,进一步提升财源建设成效。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目标42亿元。 二季度:积极推动加强税费共治、力促税费增长的20条措施落实落地,切实提升税收监管成效,凝聚以管促收合力。二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目标37.9亿元。 三季度:深化落实加强税费共治、力促税费增长的20条措施,在推动税源监管和挖潜增收上持续加力,力促税费稳定增长。三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目标30.7亿元。 四季度:持续提升税费监管水平,巩固加强税费共治、力促税费增长的20条措施成效,提升财源建设成效。四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目标31.5亿元。 | 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量增质优”目标要求,狠抓以管促收和收入质量监控,着力提升税收监管水平,制定了《威海市关于加强税费共治、力促税费增长的若干措施》,提出了涉及大企业、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建设项目、零散税源、税收风险、非税收入等七个方面20条务实措施,积极构建税费共治大格局,为地方径济发展贡献应有之力。 税务部门将20条措施逐个分解责任部门,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等,对标对表、按月跟踪落实进度,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1-11月份,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62.10亿元,增速6.6%,列全省第9位,为近三年最好位次,为全市财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 是 | 暂无 |
| 125 | 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基层财政运行监控 | 市财政局 |
| 一季度: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做好年初预算执行,确保刚性必保支出足额执行到位。 二季度:集中清理存量资金,对结转超过一年的财政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 三季度: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强化基层“三保”运行监控,严格进行支出进度与序时进度比对,保障“三保”支出优先顺序。 四季度:根据国家和省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做好重点支出保障。 | 1、足额编制“三保”预算,2023年“三保”预算217.98亿元,截至11月底,威海市三保执行169亿元,年底前完成执行进度目标任务。坚持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同时,紧盯县区财政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库款保障力度,帮助区市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2、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理念,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22年度预算管理先进市”,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000万元,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重点工作予以表彰。 3、进一步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主动适应财政紧运行状态,加强政策整合、资源统筹调配,同时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资金优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在2024年预算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做好刚性支出资金保障。 | 是 | 暂无 |
| 126 | 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 | 市财政局 |
| 一季度:拟定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二季度:开展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开展2023年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三季度:开展2023年预算项目中期绩效监控工作。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四季度:开展2023年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开展2023年区市政府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导编报工作 | 一季度:完成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拟定工作。结合预算一体化系统,对2023年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二季度:完成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完成2023年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三季度:完成2023年预算项目中期绩效监控工作。完成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完成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四季度:完成2023年预算项目末期绩效监控。完成2023年区市政府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已编报2024年绩效目标编报手册,指导部门单位开展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导编报工作 | 是 | 暂无 |
| 133 | 实施重点财源企业培植工程,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纳税明星企业和纳税新星企业,对稳增 长、保就业、税收贡献度高的企业和新增的连续3年稳定纳税企业,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 市财政局 | 市税务局 | 一季度:组织符合奖励政策的企业所在区市财政部门提报数据。 二季度:根据税务等部门审核的企业税收、就业情况,完成奖励资金的测算工作,并将资金下达至区市 | 根据政策规定,市财政局已组织区市财政部门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完成了2022年度财源建设奖励资金测算。目前资金已下达至各区市。 | 是 | 暂无 |
| 207 | 切实兑现20件民生实事,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落实,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每件实事都办到群众心坎上 | 市财政局 |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切实兑现20件民生实事,统筹考虑财力实际,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落实,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80%左右,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 | 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做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保障工作,2023年全市民生支出占比预计可以达到80%左右。 | 是 | 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