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山东省财政厅 | 时间:2023-10-24 09:01 | 点击次数: |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党组“1663”总体发展思路和“七个加力奋进”重点任务,扎实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 根据《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发展,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 也是我省数字财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数据聚合、系统协同,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创新及效能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流程设计、强化规则落地,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当前,随着政府采购管理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全省政府采购步入 “数字政采”新阶段。但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提升,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监管效能, 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对照《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结合当前焦点难点,重点突破, 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 促进政府采购整体协同、规范高效、智慧发展。
(一)加快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全面汇聚交易环节数据, 提升采购交易活动监测分析能力。 一是积极推进全省电子交易系统应用。 省直预算单位自 10 月 30 日起, 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 原则上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场地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含驻济以外单位,流程见附件 1), 采购人认为不宜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 要在采购计划备案附件中作出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各市监管部门要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确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 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范围。同时,稳步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属地化应用试点。驻济以外试点省直预算单位可使用驻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提高电子交易配套服务能力。 各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机构要准确定位,做好技术支持、场地管理等配套服务工作,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着眼效能,进一步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性能,落实电子交易系统全省统一要求、规则和标准。要规范履职,严禁干扰项目评审、违规收费、越权审核、泄露信息、吃拿卡要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是规范交易系统标准接口。 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接口对接全省平台,打破信息孤岛, 全面、准确、及时汇聚交易信息,实现跨系统互联互通。 四是夯实应急技术保障。 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保留交易环节通道, 为各级突发交易系统运行故障但急需评审的项目提供应急支持,为项目标的复杂、专业性强或使用电子交易系统难以实现充分博弈的项目提供基本交易支撑。
(二) 大力推广电子合同应用。 自 10 月 30 日起, 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原则上使用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升合同签订效率, 降低合同管理成本(具体流程见附件 2)。电子合同保存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视同备案。 一方面, 要做好电子印章推广准备工作。 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采购人应用需求确定使用类型。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UKey 的,要督导本级采购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 尽快办理、制作电子印章(信息表见附件 3);使用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UKey 的,要符合电子签章有关规定。 另一方面, 要规范电子印章管理。 预算单位要将电子印章管理纳入单位内控制度,参照实物印章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电子印章有效期结束前要及时确认延期,避免影响合同签订工作。因单位撤销合并、实物印章失效及其他情形引起电子印章不再使用的,要及时注销电子印章。
(三) 积极扩展大数据应用场景。 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能力。 一是突出重点主题。 聚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活动组织、政策功能落实、当事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 丰富应用场景, 统筹全省应用场景共性需求确立主题、建立模型, 服务各级监管工作需要。 二是探索数据辅助决策。 要统筹完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标准,按照“一数、 一源、 一标准”规范数据生产,提升数据质量。要将数据结构化作为系统建设改造需求编制的基本要求, 促进政府采购数据价值最大化。将数据分析结果纳入工作调研范围,作为制度建设、采购管理、活动监督、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大数据的辅助决策能力。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 不断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对照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 确保数据安全。电子交易系统要对采购文件、公告等进行发布前辅助检测,避免出现错字、别字、超链接等问题。要加强域名管理,避免出现断链、被非法网站占用等问题。
(四) 建立健全系统优化和运维机制。 通过不断升级改造业务平台、提升系统性能、提高运维水平, 促进政府采购相关系统从规范流程向智慧管理转型。 一是建立需求协同机制。 各级各部门提出的全省平台改造、优化需求,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汇总(见附件 4),经省数字财政建设工作专班评审论证后, 统一规划实施。对仅涉及各市交易系统的,由各市研究办理后, 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是建立新增功能发布机制。 对全省平台的新增功能或优化事项, 在平台予以公告,说明应用场景、业务流程、 注意事项等。三是健全运维机制。各级要持续做好运行维护工作, 严格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系统运维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2〕11 号) 要求, 确保运维服务满足业务需求。 省财政厅将建立全省运维抽查评价机制, 密切跟踪运维情况, 促进全省运维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抓好培训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内控管理中明确采购岗位技能要求, 更好适应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需要。要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规范熟练使用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提高创新能力。
(二) 加强协调沟通。 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数字财政建设牵头科室的沟通配合,加快政府采购与预算、执行、资产等部门的深度融合。要加强与政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相关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合力。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要严格落实数字财政统规、统建、统管的建设原则,严禁在全省平台之外,重复建设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服务等系统,杜绝采购信息体外循环,不得额外增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负担。要将政府采购数据质量、运维服务水平等纳入监管工作基本内容,避免因运维工作不到位影响营商环境。
(四)强化跟踪督导。各级要突出问题导向,密切跟踪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统筹分析,制定科学规范的解决方案;要突出目标导向,在调查研究和政策创新中同步关注数字化配套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水平。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1.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流程.docx
3.山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印章信息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