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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时间:2022-08-05 15:36 点击次数:

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威海市财政局

202285

 

 

 

威海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威海市纪委《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全面查找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依法依规整治政府采购领域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滥用职权、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采购主体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正风肃纪和监督制约,推动构建权责清晰、制度规范、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流程,强化培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1.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采购人对政府采购需求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从关注采购活动管理转向同时注重需求方案管理。在采购相关环节,强化措施应用,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创新、节能、环保、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加强预算单位采购内设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完成时限:20228月底)

2.开展政府采购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举办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培训班,重点就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以及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分析解读,加快转变惯性思维和常规做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监管队伍执法履职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8月底)

3.开展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举办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培训班,重点就政府采购新增政策内容、采购评审法规及常见问题等进行辅导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采购组织和评审效率,规避相应风险,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完成时限:20228月底)

4.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通过日常性的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政府采购交易大数据预警项目核查等方式,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各类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环境,确保政府采购每一项业务都能在公开、公平、公正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社会代理机构;完成时限:20228月底)

(二)高点推动,精准查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专项整治。

1.自查阶段(202285日至2022812日)。组织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自查,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自查情况履行督查职责。各市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附件1)进行自查,并填写《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附件2),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下属单位的自查情况,各单位《自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于812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同时各预算单位要指定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做为联系人,并将《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联系人汇总表》(附件3)连同《自查表》一并报送。

2.集中检查和整改阶段(2022815日至2022826日)。市财政局会同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抽查有关市级部门和单位的自查情况。未报送《自查表》的市级部门和单位为必查对象。检查过程中将认真听取市级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检查结束后,将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市级部门和单位下达政府采购检查整改通知,涉及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向市有关部门通报或移送。

3.总结巩固阶段(2022829日至202292日)。市财政局将深入剖析政府采购领域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成因,破解难点瓶颈,弥补工作短板,建立有效防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滥用职权、失职失责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整治效果,持续推动工作落实。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于20229月报市纪检监察部门。

三、检查小组成员及任务分工

市财政局成立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科负责,成员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科及各支出科室负责人组成。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专人负责落实、周密抓好实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各环节的整治工作。

(二)全面组织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着力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分工明确岗位制衡、责任倒追等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提高采购质量。

(三)严肃责任追究。市级各预算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明确的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深入自查自纠,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敷衍了事、走形式主义,发现问题瞒报、隐报、迟报、漏报行为;工作推进不力、整改不到位行为;报送资料不及时、不认真、不规范行为;问题线索不移交、处理不及时行为等,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毕君妮

 话:0631-5212818

 

附件:附件1: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doc

      附件2: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xlsx

      附件3: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