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积极有力推进产业基金招商 助力我市招商引资新突破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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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5号 提案的答复
江玲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有力推进产业基金招商 助力我市招商引资新突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立足自身职能,扎实推进相关基金的设立、运作工作,促进基金加快投资,加大对创新创业、双招双引、产业集群协同发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释放政策驱动力。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威海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流程》、《进一步推动基金业发展促进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定期会商制度》等制度办法,促进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为基金设立投资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出台《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对股权投资业发展进行补助。对设立公司制、合伙制基金按比例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基金投资我市企业满2年,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比例最高补助500万元;基金所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按减持限售股形成地方经济贡献的90%给予补助;在我市证券营业机构托管并基金退出时,按照其投资收益形成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前三年70%、后两年50%的补助。 二是多部门联动推进基金高质量发展。每季度召开1次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投资运营情况会商会议,各部门和单位按职能交流上一季度市级政府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设立、投资、运营情况,基金运行中呈现的亮点、特点、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分析产生困难和问题的原因,并对下一季度基金运行情况进行预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及时了解掌握基金运营进度,发现、商讨、解决基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基金投资运作,促进基金平稳健康运营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外部交流合作。致力于与专业市场化机构合作,借助专业机构的行业资源,有效弥补我市投资平台在赋能企业发展、嫁接产业资源和优化经营管理方面的部分短板,让资金、政策、资源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支持本地企业发展,今年来,与中金、深创投、前海方舟、鲁信创投、省新动能等国内省内知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设立红土、航融临港、智尚等产业和创投基金,引导基金公司每季度派驻2名工作人员赴前海方舟学习、锻炼,不断提高团队的专业化水平。 截至目前,市级财政部门累计投入资金14.3亿元,通过吸引撬动金融资本、国有资本、其他社会资本,以及省市县引导基金联动等方式,先后参股设立各类产业基金24支,设立天使基金1支、国家(威海)区域创新中心专项基金1支,基金总规模212.3亿元,实缴出资81.1亿元,累计参与投资项目152个,投资金额73.9亿元,基金投资本地企业61家,投资金额39.1亿元,本地投资项目数占比40.1%,投资额占比52.9%,目前已有5支基金完成清算退出,在运营基金总规模108.7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与大型上市公司及专业机构合作、探索设立招商引资产业子基金、制定出台产业基金及相关人才扶持政策”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 一是加强与大型上市公司、知名创投机构的合作。市财政部门及各基金运营平台一直重视与国内一流创投机构合作,下一步,我们继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主动争取与头部投资机构合作,持续做好与上市公司和知名创投机构合作事宜,加强与其他政府引导基金、国有企业基金抱团合作,利用机构的货币资本、管理、技术、实物资本、人脉渠道等优势,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为投资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是更好地发挥基金招商引资功能。因产业投资具有行业专业性,每支产业子基金需聚焦一个行业领域深耕细挖,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子基金也均具有招商引资的职能,下一步,市财政、商务、发改、工信等部门将加大对接力度,协同磋商基金招商政策,充分发挥基金招商职能,招引优质项目落地威海。 三是加大对产业基金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我市实际,不断释放政策动能,加大引导基金让利力度,通过让渡收益、适度提高管理费用,落实引导基金投资进度和考核奖励,落实基金设立补助、投资补助等方式吸引基金管理机构落户威海,营造良好的基金投资氛围。完成年内派出5-10名业务人员赴战略合作机构交流学习的计划,打造专业骨干队伍,为基金投资夯实人才基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府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监督、支持和关心政府工作,欢迎随时提出意见建议,以便我们及时改进政府工作,全力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
威海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韩英广 联系电话:523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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