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21-11-02 17:52 | 点击次数: |
今年以来,威海市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公平公正敞惠企之门、阳光采购践为民初心”理念,在思路上求突破,在理念上求创新,实现惠企服务“零距离”。
精准施策,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完善支持企业政策。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超过公开招标限额的有关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采购人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份额,目前我市中小微企业合同中标金额占比已达81%。
开通采购网上商城。以需求为导向,提供网上超市、定点采购、批量集采等多样化采购方式。预算单位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灵活选择适合的直购、竞价、议价、批量采购等交易方式实行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有效缩短采购周期,提升采购效率,在为预算单位带来全新交易体验的同时,也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多样选择;以服务为宗旨,实现供应商“零门槛”入驻。除个别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品目外,网上商城各采购品目供应商均采用承诺入驻,降低了供应商入驻门槛和入驻成本,激发了供应商入驻网上商城和参与政府采购的热情,截至目前,累计进驻网上商城的供应商达586家。以高效为原则,实行销售商品自主上架。通过简化上架流程提升了商城便利度和服务效能。目前商城上架商品总数量已达120多万个,为预算单位提供了多样的产品,极大丰富了网上商城的商品品类。
减免费用,实现投标全程零成本。
免除投标保证金。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情况、潜在供应商资信状况、市场供需关系等,自行确定是否收取保证金。对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并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免除履约保证金。明确后付费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其他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应当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最大限度的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免除数字证书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准确核验办理企业身份,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快递送达”服务,交易主体可在家动动鼠标即可领取数字证书,首次办理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同时完成了与山东省公共资源多CA统一认证平台对接,实现了在省内跨平台互认,在省内其他地市已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企业来威海投标,无需再次办理数字证书,实现了“让采购信息多跑路,让办事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
搭建平台,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意见》,依托人民银行“中征平台”,做好我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宣传推介工作,开通财政局“信财银保” 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政采贷功能,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开展;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缩短流程,简化手续,提高额度,为中标供应商提供更优惠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渠道,实现“政府搭台、市场唱戏、多方共赢”。通过不断扩大融资规模及影响力,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缓解资金需求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威海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突破4.6亿元,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努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