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民办与公办职业学校执行同等拨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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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标记:A
威财函〔2020〕8号 签发人:李 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54号 提案的答复
包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办与公办职业学校执行同等拨款标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资金保障,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我市历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2012年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出台了《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威财教〔2012〕89号)、《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生均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威财发〔2013〕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威财教〔2015〕4号)以及最近出台的《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威政字〔2020〕32 号)等政策文件,在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培养中等职业技术人才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效推动了中职教育健康快速发展。自各项中职学校政策实施以来,各区市多方积极筹措资金,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严格落实免学费补助政策,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经落实,目前,各区市均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校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威财教〔2015〕4号)的规定, 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给予补助,免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分为2300元/年、2500元/年。而根据2018年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18〕22号)文件精神,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收费情况,结合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标准给予补助,目前各区市执行的免除学费补助标准符合2018年的政策规定。 同时,对于提案反映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没有向学生收取”一事,经了解威海所有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学生收取了相应学费,不存在不足部分没有向学生收取的现象。 三、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新高地。从总体上看,民办职业学校普遍存在发展相对缓慢、规模总量偏小、办学条件及教学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一方面,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新近出台的《威海市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威政字〔2020〕32 号),进一步完善推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并在各区市逐步增加财力的基础上,着力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推进民办中职学校教育稳步快速发展。同时,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职业教育发展问题,与相关部门进一步认真研究讨论,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另一方面,根据民办职业学校性质,引导学校积极转变办学理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合理确定办学定位,通过打造特色专业、提升教学质量、优化管理、规范行为等方式,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增强自身造血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威海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
(联系人:葛艳宁 联系电话:528067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教育局。 威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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