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20-04-02 12:59 | 点击次数: |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威海分站
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威财采〔2020〕14号
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方案》要求,以及财政部、省财政厅推动电子卖场省域统一的工作部署,经研究,我市决定搭建全市统一的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威海分站。现将《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威海分站建设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启动,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切实抓好网上商城推进应用工作。
威海市财政局
2020年3月26日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威海分站
建设推进方案
为全面落实《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方案》,加快建立完善适合我市政府采购市场的电子化采购执行和监管机制,按照省财政厅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威海分站(以下简称商城分站)建设推进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工作部署,立足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服务财政管理、服务采购人,着眼提高通用零散项目采购绩效,兼顾支持环境保护、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技术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广泛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和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大力推动政府采购集中度的提高和简易采购程序的规范化,依托“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打造覆盖全市、集约高效、交易快捷、执行规范、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综合性商城分站,有效提升政府集中采购的交易效率、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二、计划安排
(一)健全制度,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网上商城管理办法。从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工作全局出发,以供应商管理、商品管理、采购模式、采购流程、监督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研究制定全市网上商城采购具体应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政府采购领域,尤其是网上商城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权利。(市财政局负责,2020年5月底前实施)
(二)统一标准,提出商城分站建设项目本地化需求。结合商城分站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全市统一的网上商城采购业务规范为基础,研究提出商城分站建设项目本地化需求,包括分站功能、门户风格、项目要求、是否需要驻场服务,以及其他需要在分站建设中明确的内容。(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2020年3月底前实施)
(三)构建目录,做好分站品目和商城品目的对照转换。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及时出台《威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同时,认真将我市商城分站目录与省目录进行品目比对,确定本地纳入商城的品目与省品目的对应关系,形成准确完整的对照表,提交全省信息公开平台确认。(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2020年3月底前实施)
(四)因地制宜,提出各级商城采购限额标准。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根据当地政府采购政策确定商城采购限额标准。同时,根据我市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确定各种采购形式下采购人单个二级品目年度通过商城分站实施采购的预算总额上限标准。(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负责,2020年3月底前实施)
(五)完善数据,确保各级采购人信息准确无误。通过接口方式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的市县采购计划(建议书)接入全省信息公开平台的区市,请及时更新采购人信息,特别是近期进行了机构改革的单位,要认真梳理核对采购人信息,积极与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接洽,妥善解决好采购人拆分和多单位合并等情况,完成采购人信息更新,确保采购人信息准确无误。直接使用全省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采购计划管理的区市,及时与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沟通确认。乡镇按采购人主体纳入各区市管理。此后发生采购人信息变更的,请按照上述途径在全省信息公开平台更新信息,确保各级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负责,2020年3月底前实施)
(六)强化协同,加大本地供应商入驻商城力度。市政府采购中心协同省政府采购中心做好本地供应商的征集入驻工作,建立常态化入驻工作机制,促进商城供应商队伍建设。同时,要围绕依法依规、有序竞争、诚信交易、系统操作等方面,开展入驻供应商培训,确保供应商熟悉商城分站业务,为平台顺利运行做好准备。(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2020年5月底前实施)
(七)加强培训,着力提升各级采购人业务水平。各区市财政局积极邀请有关专业人员,为采购人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培训。系统讲解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商城分站操作指南、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基础业务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办事程序等内容,有效解决采购人在实际操作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提升采购人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2020年5月底前实施)
(八)上下联动,确保系统联调测试连接通畅。通过接口方式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的采购计划(建议书)接入全省信息公开平台的区市,要根据全省信息公开平台和商城系统的接口标准,做好接口开发完善工作,及时调试,确保各系统连接畅通。直接使用全省信息公开平台进行采购计划管理和合同管理的区市,虽然无需单独开发,但也要进行系统联调测试,确认连接通畅。(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2020年4月底前实施)
(九)推进整合,加快财政内部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结合市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和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工作,各区市根据省财政厅发布的商城系统技术标准,自行确定实施路径,对各自地区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进行改造或者选择引进其他成熟系统,将各级现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立系统对接,实现包括商城采购在内的政府采购活动形成预算—采购—支付的全流程一体化闭环管理。(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实施)
(十)形成合力,规范网上商城采购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形成全市统一网上商城采购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网上商城采购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各区市按照部门职能厘清职责分工,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定位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审核备案事项、统一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与市级形成一体格局,确保商城分站交易统一规范。(市财政局、各区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2020年12月底前实施)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5月)。召开推进会议,扩大宣传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向省财政厅提出商城分站功能、门户风格、品目范围、采购限额等本地化建设需求。及时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更新确认采购人信息,做好本地供应商征集入驻及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培训工作。同时,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制定我市具体应用管理制度。
(二)应用阶段(6月-9月)。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按时开通运行商城分站。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本地供应商征集入驻、业务培训和商城分站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本级商城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提高阶段(10月-12月)。广泛听取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运行管理办法,促进商城分站建设应用更加符合区市实际。稳步做好商城分站与各级预算与支付、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相关管理系统(模块)的跨层级、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交互工作,为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管理及政府采购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商城分站建设各项工作。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是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工作责任人、联络负责人,制定详实工作方案,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确保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商城分站建设良好氛围。按照先内后外的宣传思路,在宣传准备及系统对接前期,通过部署会、印发推进方案等侧重业内宣传,主要宣传商城分站的相关政策及要求;从系统对接后开始,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侧重外界宣传,主要从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质量、扩大集约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发展等方面,引导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和监督商城分站建设工作,为商城建设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多方联动,有序推进。“全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一张网”纵向贯通市、县、镇三级财政,横向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类采购当事人,必须多方兼顾,统筹推进。各级财政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要认真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工作安排时间有序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商城分站建设,不断优化我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附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威海分站建设实施计划及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