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6号提案(精准有效发挥水资源税作用)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12-04 11:29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类别标记:A 

 

 威财函〔2018〕7号                    签发人:李  峰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76号

提案的答复

 

江玲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有效发挥水资源税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水资源税使用方向问题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7〕42号)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停征水资费,开始征收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由税务部门征收,税金直接缴入国库,支出纳入全市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不能以单一税种收入而确定支出项目。

二、支持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情况

我市向来重视水源地环境保护,市财政部门强化政策措施,多渠道筹集和整合各类资金,积极支持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和库区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认真落实库区移民政策。2017年,筹集资金1869万元,落实库区移民补贴政策。继续按照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对库区移民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季度通过一本通发放到库区移民手中;筹集资金975万元,实施大中型库区移民后期结余资金项目,支持库区村实施农田水利设施、饮水安全、交通等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项目,改善库区移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

(二)支持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2017年,筹集资金2200万元,重点支持文登区母猪河流域综合治理、乳山市河道综合治理、临港区滨河生态湿地建设等8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筹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626万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项目,减少农村水环境污染。市级安排700万元用于河道整治。2018年,市级安排资金7000万元,支持启动河道水库绿化整治工程建设,重点对4所市属水库及黄垒河界河段绿化补助。安排资金818万元,支持文登区昌阳河中段防洪治理工程、乳山市黄垒河治理工程、东母猪河临港区段(干流)综合治理工程等3条河流的治理工程建设,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

(三)支持水源地建设和保护。2017年,筹集资金337万元,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状况调查。筹集资金515万元,支持102个贫困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500多万元,用于米山水库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米山水库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需求,累计安排资金42400多万元。安排653万元用于崮山水库清淤及米山水库出水口环境整治。

三、进一步探索水源地保护政策

今后,我们将在落实现有水源地保护方面的政策基础上,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学习先进地市经验,进一步探索水源地保护政策,引导水源保护区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淘汰高污染行业,鼓励清洁型生产;鼓励县级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规定,统筹安排各级次、各渠道、各领域涉农资金,支持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使用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减少使用化肥农药等,吸引生态型农业建设项目落户水源保护区内。

 

威海市财政局

2018年7月23日

 

(联系人:于建涛

联系电话:516377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水利局,市税务局。

威海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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