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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乳山市下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6 09:55: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财政局字号:[ ]


根据局里的工作计划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我们联合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组成检查组,于2017年11月对乳山市下初镇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乳山市下初镇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324万元,威海市财政投资36万元。截至检查日,乳山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账已经收到各级财政资金1236万元,并拨付用于各类项目支出;工程监理费24万元由市级财政代扣代付。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检查日,乳山市下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支付资金1105.38万元,其中支付工程款1066.19万元,支付审计费6.1万元,勘测设计费11.81万元,项目管理费2.08万元,市级代扣工程监理费19.2万。未支付资金154.62万元,其中提取工程管护基金12.6万元,留置质量保证金119.8万元,结转项目管理费22.22元。

三、财务管理情况

乳山市财政局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建立并执行县级报账制,资金使用与实施方案一致,项目管理费、工程管护费、质量保证金的提取、安排、使用或留取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四、延伸检查情况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我们延伸检查了项目建设中标单位威海正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按照规定设立项目资金专账,反映财政资金收支及项目建设情况。截至检查日共收到项目资金1066.19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工资、水泥、石子等工程成本,2017年账面累计发生成本1022.36元,已结转成本839.43元。

五、检查意见

经查,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比较规范,未发现挪用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乳山市下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资金检查小组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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