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购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1 14:55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公务用车处置购置相关工作,确保流程规范、环节紧密、材料完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购置

(一)单位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提出车辆购置申请,申请中需写明申请购置原因、车辆编制情况、现有车辆情况、拟购置车辆基本信息(车辆型号、车辆排量、购置价格、使用性质、是否为新能源汽车、是否为四驱车辆等)以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二级单位需由主管部门提交车辆购置申请。

(二)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单位申请作出批复。

(三)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办理购置手续,相关资料如下:

1.《威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审核表》。

2.市机关事务中心同意购置车辆的批复。

3.单位对车辆购置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4.购置公务用车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上述购置手续办理完毕后,单位需将相关纸质盖章材料送交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然后开展车辆购置工作。

(五)车辆购置完成后,单位携带《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及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到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经审核购置材料齐全加盖公务用车管理审核专用章后,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六)车辆注册登记完成后,单位需于车辆信息变更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将《车辆新增填报信息表》发送至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邮箱,由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平台车辆信息进行调整。

二、车辆处置

(一)单位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提出车辆处置申请,申请中需写明申请处置原因、拟处置车辆基本信息(车辆牌号、车辆型号、购置时间、行驶里程、使用性质等)以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二级单位需由主管部门提交车辆处置申请。

(二)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单位申请作出批复。

(三)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办理处置手续,相关资料如下:

1.《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售、出让、报废)审批表》。

2.《威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置公务用车审核表》。

3.市机关事务中心同意处置车辆的批复。

4.单位对车辆处置(拍卖或报废)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5.社会中介机构对车辆的评估报告。

6.原始发票、固定资产卡片、记账凭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机动车行驶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加盖公章的内部决议文件。

9.车辆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上述处置手续办理完毕后,单位需将相关纸质盖章材料送交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然后开展车辆处置工作。其中报废车辆由单位自行联系报废机构进行报废,拍卖车辆由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拍卖。

(五)车辆处置完成后,单位需将车辆处置(报废或拍卖)所得收入上缴国库,将相关资料送市财政局资产科备案。并携带《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车辆需另行携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到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经审核处置材料齐全加盖公务用车管理审核专用章后,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

(六)车辆注销登记完成后,单位需于车辆信息变更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将《车辆处置填报信息表》发送至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邮箱,由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平台车辆信息进行调整。

三、车辆调剂

车辆调剂作为车辆处置的一种方式,与车辆报废、拍卖流程手续有所不同,现另行进行规范明确。

(一)单位向市机关事务中心提出车辆处置申请,申请中需写明申请处置原因、拟处置车辆基本信息(车辆牌号、车辆型号、购置时间、行驶里程、使用性质等)以及其他需说明的情况。二级单位需由主管部门提交车辆处置申请。

(二)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单位申请作出批复。

(三)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办理调剂手续,相关资料如下:

1.《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划转、对外捐赠)审批表》。

2.《威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调剂使用登记表》。

3.市机关事务中心同意处置车辆的批复。

5.原始发票、固定资产卡片、记账凭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机动车行驶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内部决议文件。

8.车辆处置事项审批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上述调剂手续办理完毕后,单位需将相关纸质盖章材料送交市财政局资产科及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然后开展车辆调剂工作。

(五)车辆调剂完成后,单位携带《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到市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经审核调剂材料齐全加盖公务用车管理审核专用章后,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转让登记。

(六)车辆转让登记完成后,单位需于车辆信息变更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将《车辆过户填报信息表》发送至机关事务中心公车科邮箱,由市机关事务中心对平台车辆信息进行调整。

 

附件:1.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售、出让、报废)审批表

2.威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审批表

3.《威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审核表》

4.《威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处置公务用车审核表》

5.《威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调剂使用登记表》

6.《车辆新增填报信息表》

7.《车辆处置填报信息表》

8.《车辆过户填报信息表》

9.《组织架构调整表》

10.《机动车注册、转让、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购置附件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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