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次获得国务院地方财政管理工作督查表彰奖励

发布日期:2022-06-18 22:05 来源: 省财政厅


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21年落实中央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山东省在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居全国前列,获得国务院督查表彰,并将获得中央财政不低于1亿元的奖励资金,这是我省自2017年以来第五次获此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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