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2 16:02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威财会〔20225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南海新区财政与审计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中型企业,各有关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威”攻坚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威人组发20211号精神,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全面提升市会计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威财会〔2022〕3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威海市大中型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会业务骨干;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威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骨干。     二、选拔条件

1.政治合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5年以上。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8周岁,身体健康。

此外,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取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市级科研成果一等奖,担任市纳税前50强企业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程序

威海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拟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对象、设计培养方式、组织开展培养等工作。

1.申报。具备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附件1),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报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审核。市直部门或单位直接报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审核。各区市财政局、市直部门(单位)请于2022年515日前将申请人员有关材料和《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2.笔试。考试范围为相关法律法规、财经管理综合知识、财务会计实务、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22年6月底。届时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综合研判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威海市财政局网站及时公布

3.考察。笔试结束后,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考察侧重于申报对象的职务、职称、学历、论文专著和工作业绩等。根据情况需要,到所在单位进一步考察核实。

4.确定选拔培养对象。根据笔试和考察成绩计算确定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考察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70%和30%。拟选拔培养名单将在威海市财政局网站予以公示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2022年选拔培养45名高端会计人才,其中:企业类20名,注册会计师类5名,行政事业类20名。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培养周期为2年,分为集中学习培训和跟踪培养两个部分。

1.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主要通过专题讲座、课题研讨、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培训师资选聘全国知名教授和会计实务界资深专家。集中学习结束后,由培训提供自学书目、课题项目和网上辅导服务等供学员自学。

2.跟踪培养。学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实施跟踪培养,以在职自学为主,采用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提高学员理论应用和研究分析问题的综合能力。每个学员必须按要求向财政局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和课题研究报告等。同时,学员须积极配合各区市财政部门,参与财政、财务和会计法规、制度等调研工作。

五、考核与管理

1.建立跟踪评价体系。财政局和培训不定期与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联系,了解通报学员的学习、工作、科研以及职业岗位变化等情况,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培训效果测评提供基础数据。在培养周期内,每年年终由财政局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计划和目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2.引入淘汰机制。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对学员做出系统评价。对于无故缺课、未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按规定报送学习心得、专业论文和课题研究报告等的学员,予以淘汰,并将其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3.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程, 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六、培养经费

从全市人才经费中解决部分资金,用于培养对象的选拔、集中学习、学术交流与研修、学习考察、后续跟踪培养、课题研究经费补助等开支。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交通等其它费用。

联系电话:5235610

电子邮箱:whsczjkjk@wh.shandong.cn。

 

附件:附件1: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申请表.docx

      附件2:威海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汇总表.docx

    

                  

                                                                          威海市财政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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