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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时间:2020-06-30 19:30 点击次数: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考核结果的通报

 

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的通知》(威财投〔2020〕9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财政局成立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组,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项目档案资料的形式,从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服务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代理采购规模。2019年度,采购中心共接收政府采购项目计划183个,其中续签合同项目12个,入围项目5个,预算金额20730.3986万元,成交金额19526.58162万元,节约资金1203.816995万元,节支率5.8%,为企业减负231.3992301万元(节省代理费)。

    (二)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进一步规范了受理委托、协议签订、文件编制、信息公告、现场评审、质疑答复等具体业务的操作规范,实现了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告发布、评标组织、质疑处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分设、岗位分离,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采购运行机制,切实维护了我市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秩序。《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控制制度》被评选为第十五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十佳内控制度,威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被评选为全国十佳集采机构。

    (三)业务工作运行情况。2019年度,采购中心认真组织开展内部人员业务培训,依法组织采购活动,及时有效办理询问、质疑答复等事项,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充分肯定和认可。在采购价格和资金节约率方面体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了集中采购机构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你单位能够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起到了导向性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你单位2019年度能够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单位内部廉洁自律制度健全,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运行机制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落实了政府采购工作纪律,没有发生采购机构或个人受到处罚和通报的情况。

    (四)工作创新举措。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广泛应用,采购中心受委托完成的183个项目全部进行了电子化采购,电子化应用率100%,积极协助部分代理机构完成对政府采购电子系统的初步应用,极大方便了各交易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性。威海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被国家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经过对随机抽取的8个政府采购项目档案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项目存在采用综合评分法,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对应的不够细化。

    (二)从事政府采购人员数量较少,力量有待加强。

    三、考核结果

    根据《通知》中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经考核,你单位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分为99分(见附件),考核结果为优秀。

    四、整改意见

    鉴于上述考核情况,希望你单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改进和提高:

    (一)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提高采购活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挖掘专业潜能,配强专业人员力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政府采购工作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威海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2019年度威海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统计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