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2022年威海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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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山东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注册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财行便函〔2020〕5号)、《威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威办发〔2014〕11号)等文件要求,威海市财政局和各区市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了2021年度至2022年度会议定点场所51家,可全市通用。 请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威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合理使用会议定点场所。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会议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即为会议所有支出,应控制在会议定点场所签订的协议价格及《会议费定额承诺函》范围以内结算报销。 附件:1.威海市市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表(一类、二类、三类会议) 2.威海市各区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表(一类、二类、三类会议) 3.会议费定额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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