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强化政策措施支持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发布日期:2019-09-11 09:25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全省生猪稳定生产和猪肉市场供应,今年以来,省财政出台了一揽子扶持政策,打出稳价保供“组合拳”,拎好“菜篮子”,让“飞起”的猪价平稳“落地”。

一是完善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政策。在专门安排资金支持疫情应急防控的基础上,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对因非洲猪瘟对生猪实施强制扑杀的养殖主体进行补偿,并将补助标准由每头800元提高至1200元,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为切实减轻养殖户资金压力,调整完善补助资金发放方式,由按年结算发放调整为每半年结算一次,并要求县级财政先行垫付各级补助资金。同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扑杀补助的统筹支持力度,降低困难县非洲猪瘟扑杀经费财政承担比例。

二是出台种猪场临时性生产补助政策。针对种猪存栏下降问题,安排资金对一级以上种猪场给予临时性生产救助,支持全省45家种猪场弥补饲养成本、开展疫病防控和性能测定,保护生猪核心产能。

三是提高生猪保险保障标准。将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元、1000元提高到800元、1200元,并将非洲猪瘟扑杀纳入保险保障范围。近日,中央再次提高能繁母猪保额至1500元,山东省将按照国家部署研究提高能繁母猪保额,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提高参保率,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

四是加大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优惠力度。对种猪场、规模猪场、规模以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在2018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和收购生猪等方面的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为基准利率的50%。近日,力度,将种猪场、规模猪场的贷款贴息实施期限由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贴息范围由流动性资金拓展到新建、改扩建等建设资金,支持养猪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缓解资金压力。

五是加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力度。支持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养殖场户给予贷款担保,对10万元-300万元养殖业贷款担保给予1.5%的担保费补助。同时,进一步放宽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定,将2019年5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规模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担保项目一并纳入政策性担保范围,享受1.5%的担保费率补助政策,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六是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力度。将生猪规模养殖设施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具体按照省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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