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威海市财政局 | 时间:2019-06-13 10:35 | 点击次数: |
威海市财政局
关于取消市级网上办公用品超市采购的通知
威财采〔2019〕1号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207号)文件要求,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采购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级政府采购实施的总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市级网上办公用品超市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18〕71号)要求,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已于2018年12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市财政局将参照省厅有关做法,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授权市政府采购中心建设运营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拓宽采购渠道,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
二、在市财政局尚未出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有关规定之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实行自行采购,预算单位可自行组织,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
三、原纳入市级网上办公用品超市管理的供应商,于2019年3月底前携带收款收据到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威海市财政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