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出台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我市专项资金规范管理

发布日期:2019-11-26 09:27 来源: 威海市财政局


省下达全省各地市2019年省级基本建设投资支出资金共计2.96亿元,我市获得970万元,专项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方面支出。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印发了《山东省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着重强调了基建资金的概念、扶持领域、部门职责分工、投资方式等方面。为了让我市更多百姓充分了解省级政策,特将此办法转发给各区市及市直相关单位。

省级基建资金主要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具体包括一是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四是农业部门基础设施;五是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其他领域。

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作为省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四两拨千金”的投资杠杆作用,2019年引导带动我市社会资本投入8.86亿元,为我市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力地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将严格遵循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省级扶持资金发挥出更大效益。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